《潮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2022-2024年)》出臺
《潮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2022-2024年)》出臺
2024年底前全面實現創國衛目標
近日,我市印發《潮州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2022-2024年)》 (以下簡稱《方案》),提出按照“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履職,群眾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愛國衛生工作方針,推動城市建設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衛生素質上新臺階。
實施分步走戰略
根據《方案》要求,湘橋區、楓溪區、潮安區的城市建成區和潮汕公路兩側各200米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區域范圍。潮汕公路及高鐵、鐵路沿線鄉鎮同步開展省衛生鎮村創建工作。
《方案》明確了“2024年底前全面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總體目標,將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分為“實施階段、申報階段、審核階段、迎檢階段、評審階段”五個階段。
實施階段要求各級、各單位要落實創衛7大類45項二級指標和173項三級評價指標的整改和提升,推薦、優化、提升一批示范點和亮點工程,帶動城區創建工作;申報階段要求各級、各單位要持續開展整治工作,聘請第三方對我市創衛工作進行評估,做好資料收集、匯總,由市創衛辦整理報省愛衛辦;審核階段我市將接受省愛衛辦對我市創國衛工作的調研,進一步完善資料和現場準備工作,迎接省愛衛會對我市創建工作的暗訪、考核工作,由省愛衛會向全國愛衛會推薦參加國家衛生城市參評資格;迎檢階段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對照省愛衛辦反饋暗訪清單,開展各個項目的查漏補缺、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創衛工作資料建檔工作,成功通過全國愛衛會組織的明查暗訪和技術評估;評審階段我市將根據全國愛衛會暗訪和技術評估意見進行再次整改和完善,確保順利通過復審驗收。
落實七大提升任務
《方案》提出了愛國衛生組織管理提升、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提升、市容環境衛生提升、生態環境提升、重點場所衛生提升、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提升和疾病防控與醫療衛生服務提升七大提升任務。根據我市實際,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區各單位,明確責任,逐級壓實。
《方案》要求,要推動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貫穿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全過程各環節;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要深入開展控煙宣傳活動,推動無煙單位和場所建設。要規范活禽銷售、臨時便民市場和流動商販管理。要建立完善社區單位及城鄉接合部環境衛生長效管理機制,提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水平,拆除違章搭建,遏止“十亂”現象。要加強揮發性有機物、工業窯爐污染治理,嚴控建筑工地、煙花爆竹、道路揚塵和露天焚燒污染,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確保轄區內無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要加大二次供水單位監管力度,確保轄區內無重大食品安全和飲用水安全事故。要堅持“環境整治、綜合防控”開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實現鼠、蠅、蚊、蟑螂防制達到國家C級以上控制標準。(潮州日報記者 林宗楷)